给产品取名的新规则

1、便于设计
通常较重视广告的企业界都会请设计公司设计商品名的标准字。以前文案人员是不关心字好不好写,好不好造型,所以往往新命名出来的标准字不是很臃肿就是很怪异。印刷之后的商品名能不能看,事前最好也考虑一下,以免坏了百年大计。
2、谐音趋吉
汉语里有许多同音字(词)和近音字(词),它们虽然发音相同或相近,但意思却会相差很远。如邮票——油票向前看——向钱看。在取名当中,除了要注意名字的音节与音节之间搭配和谐之外,还要留心一下,你所取的名字有没有谐音字(词)。如果有的话,要看看它们的含义是否好。如有一种电脑话务员,商标名称为"波通","波"就有个谐音字"拨"即"拨动"的意思,那么"一拨就通(电波)"这个谐音就很吉利。再如"蜜蜂"牌保险箱,"蜜蜂"谐音"密封",婉转地揭示了产品性能。"佳客"牌服装既让顾客感到满意,又谐音"茄克"。这样的谐音一语双关,妙含美意,都是非常好的。又如"金狮"领带的老板为推销产品到处赠送领带,但不知何故朋友们却言相谢,拒找不接受。后来老板才醒悟到:香港人把"金狮"读成"净输",这样人当然就不愿意要了。将商标改为"金利来"这个吉祥的名字之后,领带则大受欢迎。看来名字的谐音情况有时不但要考虑普通话,而且还要考察方言乃至某些相关的外国语。
3、与众不同
起名字的目的在于区别。名字雷同或过于相似,就会失去意义,有时甚至会带来麻烦。在我国,不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名字,或企业名称中字号相同或相似的情况相当普遍。
在商标取名中集中表现在选用名胜古迹、动物名称上,如以"长城"为商标的产品至少有长城电脑、长城电扇、长城葡萄酒、长城风雨衣等,以"熊猫"为商标的产品有熊猫收音机,熊猫电视、熊猫童装等。这种重名现象虽然是允许的,但在宣传上由于缺乏新鲜感,而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。当人们接触到这个商标名称时,搞不清它所代表的是什么,当然也就会影响商标形象的确立,另外,采用这种广为选用的名词作商标,在国内可能没有什么问题,但到国外注册时却经常会因为与人家撞车而遭到拒绝。
4、不拘一格
起名者要敢于突破同类商号或产品取名的一般格局,以一种与众不同的方式来给产品取名。不少企业在给商标取名时,都循着一条较固定的模式,虽然名字不同,但模式一样,这同样会影响到商标的宣传效果。以化妆品,营养液为例,许多厂家惯于以这个"宝"那个"霜"来为商标取名。这些产品种类一多,差别又不大,名称也一个模式,其中的某一具体产品就很难给人留下独特的印象。在这种情况下,突破常规命名模式,就变得非常重要。杭州的娃哈哈儿童营养液在这方面就做得非常成功。他们突破了人们的一般习惯,以儿童歌曲中的"娃哈哈"稍加改动而来的"娃哈哈"的意思,与产品的功能十分贴切。产品能成为名牌,可以说也是与这个富有个性的商标名字分不开的。与此有异曲同工之妙的还有"太太"口服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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