取名的方法与技巧
取名,是给人一个社会代码,方便指称,也就是把所指称的人转换成为代用的社会符号,使之成为社会集体记忆的一种形式,然后通过联想功能把某个姓名与某个人对应起来,提高社会交际效力,扩大社会交际范围,整合个体力量而成为强大的社会力量。文化凝聚力是一个民族得以延续而富于长久生命力的关键所在,作为社会文化要素的姓名在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。
就个体人的社会意识而言,儿童的自我意识普遍都很强,非常珍视自己的名字,希望得到尽可能多的关注和关爱。这是因为,名字是他们与社会接触的第一媒介,名字意义的好坏直接涉及他们的被关注度,由此影响到他们对人生的认识与评价,名字好而备受积极的关注,会给予他们充满阳光的自信心态,如果名字的意义不佳或有缺陷,就会因关注度的不佳而带给他们茫然若失的低迷感觉,对身心的健康成长是有负面影响的。
取好的名字就会给被命名者一个好的心态,一种积极进取的人生态度。不良的名字总给人不良的心理暗示,伴随的是偏激、自卑、压抑、颓废等消极的人生态度。父母给孩子取名字,总是祈望他(她)一生平安、幸福吉祥、身健志坚、富于理想、努力进取、自强自立、崇德广业、为国栋梁等等。所以,佳名总是有美好而积极的意蕴和寄托的,言志、托意、寄兴、抒情、尚贤、寓理、祝福、祈愿、舒心、遣怀等等,都是佳名美好的蕴含。 由于人的名字具有很强的社会性,取名的方法也就包含了多种多样的社会因素。
取名的方法很早就有人论及,《左传桓公六年》“公问名于申。对曰:名有五:有信,有义,有象,有假,有类。以生命为信,以德命为义,以类命为象,取于物为假,取于父为类。不以国,不以官,不以山川,不以隐疾,不以畜牲,不以器币。周人以讳事神,名,终将讳之。故以国则废名,以官则废职,以山川则废主,以畜牲则废祀,以器币则废礼。晋以僖侯废司徒,宋以武公废司空,先君献、武废二山,是以大物不可以命。”这就是春秋时的五大取名方法与六条限制。
“取名五法”是“信、义、象、假、类”:以出生情况命名就是“信”,即以诚信报答上天的垂示,强调正统性,如鲁国的季友刚生下来时手掌纹象个“友”字,取名“友”。以品德命名就是“义”,即名实相应的“宜(谊)”,多以祥瑞之德为名,如周文王出生时有圣瑞显示,太王度其品德必将使周得以昌盛,故取名“昌”;隋初唐国公李渊的二儿子被一书生预言“必能济世安民”,遂取名“世民”。据出生时身体某特征与自然界某事物相像来命名就是“象”,据说孔子生下来头顶中间低而四周高,象其家乡的尼丘山之形,故取名“丘”。借万物之名来命名就是“假”,假、借古同义,如孔子之子名“鲤”是因有重要的人送鲤鱼就借以命名。用新生儿与父亲相关的内容来命名是“类”,如鲁庄公与其父桓公出生之日相同,就命名“同”。“取名六限”是不以“国、官、山川、隐疾、畜牲、器币”命名,如宋国为了武公名“司空”而废掉了司空的官名等,所以不可用特别重大的事物来作人的名字。
根据出生、美德、特征以及借万物来命名,直到今天还是行之有效的常用命名方法。而“中国(国)、主席(官)、泰山(山川)、脚疼(隐疾)、猪(畜牲)、纸钱(器币)”等,今天也多被禁忌作名字用的。可见“五法六限”至今仍具有影响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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