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场经济的发展,使企业名称及其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,这就是在企业名称中出现了商号。如北京四通集团,其中 " 四通 " 是企业商号。而且作为区别不同企业的企业名称,基本构成变为 " 两段式 " ,或是地名 + 商号,如 " 西安杨森 " ;或是商号 +经营业务名称,如 " 春兰空调 " ;或是商号 + 企业组织形式,如 " 海尔集团 " 。而无论哪种 " 两段式 " ,商号都是必不可少的。因此,在市场经济条件下,作为识别经济主体的主要样式,企业名称实际上是指商号。只有商号才是企业名称中的形象要素,是可以用名称专用权加以保护的东西。
商号虽只是几个汉字的组合,但表现的绝不仅仅是几个汉字所固有的含义。作为企业标识,它储存着企业资信及其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信息。这就使其成为商誉的载体而具财产价值,同时,就某个商号而言,它还反映着该企业的文化品位,沉淀着特定时代,特定地域,特定群体的文化心态及其商业追求,具有潜在的文化价值。显而易见,一个著名商号确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无形资产。然而中国许多企业,因为至今仍忽视亮出自己的商号,在市场竞争的叱咤风云中,留下了诸多遗憾。众多中国货在国外被沦为廉价品代名词的严酷现实,有不少就是商号不响商誉不高酿成的苦果。
在国外,商号早已成为巨大的无形资产。 " 万宝路 " 的商誉已高达 440 亿美元,相当于其年营业额的两倍。家喻户晓的 " 可口可乐 " 其商誉已值 334 亿美元。早在 1967 年,可口可乐公司就宣称,即使公司一夜之间化为灰烬,照样可以起死回生,因为凭商誉,立即就有大银行找上门来贷款,这就是著名商号所独有的魅力。而企业起名在国外成为一个产业,足显国外对企业起名之重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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